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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探索开展“程序空转”全流程一体化治理模式,全力破解“程序空转”问题。2024年上半年新野法院反映“程序空转”治理成效的核心指标案-件比”为1:1.42,居全省第22名;上诉率为5.36%,居全省第8名。
非诉挺前,防控“诉的形成”。县法院积极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和专业调委会等协同联动,加强对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在乡镇层面各人民法庭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及村(社区)自治力量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开展纠纷排查、分流处置、归口管理和跟踪落实等工作;在村级层面依托各基层联系点与法官工作室,构建起“法官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网格化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最大限度把各类诉讼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2024年以来,新野县各人民法庭、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80余起,成功化解390余起,调成率为81.3%。
诉调对接,做好“诉的分流”。县诉调对接中心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矛盾纠纷通过基层法庭推送至乡镇(街道)平安办,由乡镇(街道)平安办分流给相关单位、站所及村(社区),并督促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三跨三分离”等调解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则直接推送至行业、专业调委会或律师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自接收矛盾纠纷之日起10日内不能成功化解,则由接收机构及时反馈给法庭,转入诉讼程序。2024年上半年,新野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42.3%,在全市位居第三;民事一审新收数在去年下降10.51%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下降了13.17%。
严格管理,强化“诉的合并”。狠抓类案管理。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引导当事人推选代表进行诉讼;对涉众型案件,强化示范诉讼,先行选取典型案件作出示范裁判,再引导其他当事人参照生效裁判和解。和解不成的,依照生效裁判及时作出裁判,降低案件进入二审的比率。严格审查驳回起诉案件。新野法院严格落实阅核责任制,要求院庭长对驳回起诉的案件必须进行阅核,案件报结时未经院庭长阅核审管办不予报结。2024年上半年,新野法院驳回起诉案件共24件,和去年同期的224件相比下降了89.29%。
实质解决,消除“诉的衍生”。提升业务素质。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加强对重大、敏感、新型的疑难案件的沟通交流,进行提炼总结,统一裁判理念,提高审判能力和释法析理能力,减少进入再审或二审程序案件数量。加强执源治理。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向义务人送达《敦促自觉履行义务告知书》,提醒义务人“拒执”可能增加的费用成本、失信后果和面临的法律惩戒举措。和县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构建强制执行前督促履行机制 深化诉讼外执源治理的方案》,减少诉讼外案件进入执行的数量。2024年上半年执行新收案件同比下降了17.74%。(供稿:陈丽 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