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偿还能力被起诉了怎么办
没有偿还能力被起诉了的办法是:主动跟原告协商,在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的,如果原告不同意,被告也应该积极应诉,向人民法院证明暂时没有还款能力,通过人民法院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被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二、无偿还能力算失信人员吗
无偿还能力不算失信人员。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一般法院不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规定,只有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务人,才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黑名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欠款偿还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吗
欠款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于事实、证据充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且又拒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此情形外,不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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